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游览景区管理;汽车租赁;汽车维修;公路旅游专车客运;旅游咨询服务;活动策划;旅游商品的开发与销售;工艺美术品、百货、日用品、初级农产品、预包装食品及散装食品的销售;大衣及帐篷出租;票务代理服务;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商铺出租;餐饮服务;文艺创作与表演服务;文化艺术经纪代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