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组织策划;展览展示服务;拍卖咨询;艺术品鉴定服务;销售:珠宝首饰、工艺品(除象牙及其制品)、文具、体育用品、食品(持证经营)、陶瓷制品、玉器;工艺品租赁;企业管理服务;市场调研;文学创作;舞台艺术造型策划;演艺经纪(持证经营);会议及展览展示服务;健康信息咨询(不含医疗服务);广告制作(持证经营)、发布、代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