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机电工程、矿山工程、地基基础工程、起重设备安装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消防设施工程、防水防腐保湿工程、钢结构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古建筑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土石方工程、预拌混泥土、土地整治施工、劳务分包、劳务派遣、政府采购代理、工程咨询、工程招标代理、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