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章程、协议、申请书等记载的经营范围:化工新材料的研究、开发和销售;化工产品的研究、开发和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生物工程技术开发(不含限制项目);兴办实业生产项目(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务(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能源、节能与环保等行业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生物与医药、生物工程及生物制品研制、开发、销售;计算机领域、计算机软硬件、网络科技、网络技术、通讯工程、网络工程、电子计算机与电子技术信息、办公设备,电子产品,传统产业中的高科技运用、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及技术的引进、投资、研究开发、推广、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