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建筑安装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土石方工程、环保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电力工程(不含供电设施和受电设施)、钢结构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古建筑工程、公路路面工程、公路路基工程设计及施工(工程类凭资质许可证从事经营);销售:消防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