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房地产开发及经营,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建筑劳务分包,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山工程,市政工程,机电工程,地基基础工程,超重设备安装工程,消防设施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钢结构工程,模板脚手架工程,建材(涉矿产品除外)(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