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1、农、林、牧、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2、农产品加工、销售,农机具销售和维修、农业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广告经营等业务;
3、发展生态农庄、餐饮、蔬菜、旅游、住宿等;
4、农业技术研发、花卉、水果、蔬菜、鱼类、家禽、牧畜种养殖技术的研究、开发及技术咨询;
5、畜禽及水产品养殖、农副产品(除粮油)加工、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开发;
6、农资销售、农林开发及树木种植、农业基地开发、建设、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设计;
7、农业信息咨询服务,农业交易市场开发(农业交易市场的投资与开发)、培育、管理服务(企业管理信息服务);
8、旅游项目开发、批发和零售贸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