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新能源技术推广及转让服务、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维护、经营管理及技术咨询服务;新能源设备研发、制造、安装、维护及销售;木材回收颗粒生产加工及销售;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环保工程、安防工程、机电安装工程、新能源工程、生态及环境建设工程施工;节能环保产品、电子产品、通讯设备、纳米材料、金属制品、五金交电、电线电缆、仪器仪表、机电设备及配件、建筑材料、工程机械设备及配件销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