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28层及以下,单跨跨度36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高度120米及以下的建筑物工程;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市政工程;装修装饰工程;土石方工程。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设备租赁;砼预制构件和塑料建材的生产、经营;土地平整复垦开发(涉及行政许可的项目,凭许可证在有效期限和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