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办公设备、计算机、办公耗材、文化用品、家用电器、五金机电、通讯器材、批发零售;办公设备租赁;电脑、打印机、复印件维修,监控工程安装及维修维护;计算机软硬件开发;计算机周边耗材、复印机周边耗材、网络办公用品、家具、日用百货销售及售后服务;图文设计;计算机技术咨询服务;音视频会议系统、公共广播系统、智能楼宇对讲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的设计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