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承担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承担设备安装、公路、桥梁、市政工程;承担地基处理、装饰装修、机场跑道、隧道、给水厂、污水处理厂、煤气源厂、燃气柜(罐.场.站)工程:工程监理;自有房屋租赁;建筑构配件、钢构件及网架工程制作安装;园林绿化;体育场地设施工程;劳务合作;工程设备购销及租赁;电力设施废旧器材、机电设备、生产性废旧金属、生活性废旧物资回收与销售;再生资源利用;建筑物、构筑物拆除(不含爆破);建筑技术培训及咨询服务;承包境外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