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计算机网络科技的技术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数码产品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调研;电子商务技术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及制作;礼仪服务;教育信息咨询(办学、培训、幼儿园除外);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会议服务;经济贸易咨询;翻译服务;舞台灯光音响设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日用百货、文具用品、体育用品、照相器材、家用电器、通讯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