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经销: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毒化产品及国家专控化学品)、汽车配件、五金交电、标准件、办公用品、文教用品、日用百货、汽车销售;机动车辆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从事经营活动)(以上范围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而未获得审批的项目不得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