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是:影视文化艺术活动交流;信息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计算机软件、信息系统软件的开发与销售;信息系统的设计及技术咨询;动漫产品购销;动漫设计、动漫衍生产品研发;从事广告业务(法律法规、国务院规定需另行办理广告经营审批的,需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企业形象策划;公关策划;展览展示策划;摄影服务。手机通讯器材,手机配件,手机数码电子产品的销售;电脑器材,电脑设备的销售;IP及角色形象设计,引入和推广销售;,许可经营项目是: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复制、发行;游戏开发及代理服务。手机通讯器材、手机配件、手机数码电子产品的生产;电脑器材,电脑设备的生产;预包装食品的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