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文艺创作;体育运动项目经营;承办展览展示;婚庆服务;摄影服务;摄像服务;公共关系服务;礼仪服务;模特服务;会议服务;大型活动组织服务;经济信息咨询;婚纱礼服出租;花卉租摆;舞台策划;摄影器材租赁;舞台灯光音响设计;电脑图文设计;电脑动画设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