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影视制作(须经审批的经营项目,取得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摄影器材、灯光器材租赁;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外广告(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限制的取得许可或审批后方可经营);摄影、摄像服务;企业营销策划、企业形象设计;文化艺术交流策划;礼仪庆典服务(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承办经批准的文化体育活动(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承办经批准的文化艺术交流(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三维动画制作;美术创作;文学创作;音乐创作。『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