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电影摄制;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演出除外);租赁摄影器材、服装;文艺创作;文化咨询;著作权代理;版权转让与代理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舞台美工;电脑动画设计;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工艺美术设计;应用软件服务;基础软件服务;会议服务;销售(含网上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文化用品、摄影器材。(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电影摄制、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