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网络文化经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计算机软硬件、网络工程、智能化弱电系统的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展览展示服务、承办经批准的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电子商务(国家专项许可的除外);利用信息网络经营动漫产品、游戏产品(含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电子书出版、网络出版零售;出版物(图书期刊零售)[以上三项按许可证核定的事项和期限从事经营];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工艺品(不含文物)、玩具(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