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有专项审批的项目除外,需要取得专项审批的项目待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颁发的许可证、资质证后方可经营,具体经营项目和期限以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颁发的许可证、资质证为准)服务:货物与技术进出口业务,有色金属,计算机及配件,通讯器材,民族乐器,地毯,手工艺品的销售;种植业,养殖业,翻译服务,工商代理,机动车代理服务,房屋租赁,制作,设计,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家政服务,信息咨询服务,非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通过边境小额贸易方式向毗邻国家开展各类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允许经营边贸项下废钢,废铜,废铝,废铁,废塑料等国家核定公司经营的五种废旧物资的进口,汽车租赁,企业营销策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