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电子产品、安防产品、智能家居产品、智能小区管理系统、通讯产品、小区联网报警系统软硬件的研发与销售;楼宇智能对讲系统研发、销售与施工;软件研发;智能物业管理系统上门安装与维护;物业租赁;电子商务平台的网络技术;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电子产品设计;广告设计、代理、发布。(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