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光电子元器件、显示屏及配件、照明产品及配件、投影器材、家用电器、监控器材、取证鉴定专用器材、安全检查仪器、计算机软硬件、自动识别技术设备、多媒体音视频设备、刑侦设备、教学器材、安防报警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国家禁止、限制的除外);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服务(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计算机网络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凭有效资质证经营);投影机、显示屏、电视、音响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