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受公司委托承办:财务信息咨询(不得开展审计、验资、查帐、评估、会计咨询、代理记帐等专项审批的业务,不得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查帐报告、评估报告等文字材料);计算机技术服务(不含培训);受银行委托从事银行卡欠款催告通知服务、受银行委托从事银行不良贷款催告通知服务(在合同服务有效期限内)、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知流程外包 (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企业形象策划;企业调查服务(除专项许可)。(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