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职业卫生与安全技术咨询服务;安全评价(持资质证书经营);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公共卫生和环境的技术咨询服务,公共卫生和环境及其产品检测与评价;工程设计及工程造价咨询; 工程安全生产技术信息咨询;医疗设备、检测设备现场维护与保养;室内空气检测,环境检测与评价,建材检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消防安全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