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旅游景区开发与管理;旅游项目运营与管理;文化娱乐活动策划运营与管理;电影电视剧拍摄场区管理;软件研发;餐饮经营与管理;酒店经营与管理;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影视策划;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会议服务;经济贸易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公共关系服务;电脑图文设计、制作;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舞蹈表演;经营演出及经纪业务;摄制电影片;复制本单位影片;按规定发行国产影片及其复制品;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文化教育管理服务;文化传媒服务;旅游工艺品加工、销售;农业综合开发;物流仓储(除危化品);绿化养护;五金交电、建筑材料、装璜材料、酒店设备、办公设备批零兼营;电子商务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