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文化艺术交流策划;摄影摄像服务;摄影摄像培训;摄影摄像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视频设计、制作;影视策划、制作;婚庆服务;摄影扩印服务;图文设计、制作;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电子设备、摄影设备的租赁、批发、零售;企业形象策划;出租服装;计算机信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