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承包: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装修工程施工、钢结构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环保工程施工、消防工程施工、垃圾填埋场防渗工程施工、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工程施工;工程机械设备租赁;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及工程施工;农业综合开发、矿业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