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承揽各种规模以及类型的园林绿化工程;园林绿化工程中的整地、栽植及园林绿化项目配套的500平方米以下的单层建筑(工具间、茶室、卫生设施)、小品、花坛、园路、水系、喷泉、假山、雕塑、广场铺装、驳岸、单跨15米以下的园林景观人行桥梁、码头以及园林设施、设备安装项目;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程;园林绿化苗木、花卉、盆景、草坪的培育、生产和经营;园林绿化技术咨询、培训和信息服务;吊脚楼、风雨桥、休闲长廊、六角亭相关苗族木质结构项目工程;绿化景观设计;工程施工劳务输出;建筑模板用材加工。(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