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金属材料加工;销售:焦炭、煤炭、润滑油、金属材料、电子产品、建筑材料、机械设备、日用百货、办公用品、汽车配件、纺织品、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有色金属、电缆、贵金属制品、珠宝首饰的批发零售;土石方工程;建筑工程施工;会展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工程;绿化工程;机电设备安装(除特种设备);工程项目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