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经销:通用机械、专用设备、交通运输设备、电气机械、农业机械、五金交电、家用电器、计算机设备、通讯设备、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及原料)、建材、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电子产品、仪器仪表、办公设备、电线电缆、机械加工用刀具、器具及辅料、汽车零部件;政府、企事业单位的公共采购招标;园林绿化工程、市政工程的承建;废旧物资回收、销售;汽车零部件的开发;非标准件设备的开发、制作及销售;酒、茶产品品牌开发;贸易经纪代理;工程技术咨询;证照代理(以上经营范围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不得经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而未获得审批前的项目不得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