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智能系统设计、施工;系统集成、软件开发;计算机应用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及配件的批零兼营;有线电视工程设计、安装(小区同轴分配网络设计、安装、维修);中央空调的销售及安装;治金、矿山机戒设备、电力设备、防爆设备;线缆、线材、防爆电缆;一、二、三类机电产品;劳保用品的销售及安装;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通讯类电子产品开发及销售业务;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