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旅游管理服务;旅游景区规划、设计,旅游景区开发、建设、经营,景区内旅游客运及相关配套服务;旅游地产开发;康养地产开发;康养设施销售、安装、维护;康养产业投资,康养项目开发,组织、推广康养产业市场文化交流;养老项目开发,养老产业发展规划;会展会务服务,餐饮服务;康养服务;体育场馆服务;健身服务;酒店管理服务,住宿服务;农副产品、土特产销售;工艺品研发、制作、经营销售;旅游宣传促销策划、旅游商品开发销售、景区游览服务、旅游项目投资,票务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