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建筑修缮、防水、堵漏、防腐、保温业务咨询、工程施工、技术推广、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销售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防水材料、五金交电;专业承包、施工总承包、劳务分包;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施工;防水、堵漏、保温材料和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等与防水堵漏有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