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苯酚6000吨/年、邻甲酚1500吨/年、间甲酚2000吨/年、对甲酚1000吨/年、间对甲酚(间甲酚、对甲酚同分异构体混合物≥70%)4800吨/年、二甲酚(2,3-二甲苯酚、2,4-二甲苯酚、2,5-二甲苯酚、2,6-二甲苯酚、3,4-二甲苯酚、3,5-二甲苯酚同分异构体混合物≥70%)1500吨/年的生产、销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和禁止经营的除外);从事化工专业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服务、技术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