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公厕保洁、家政服务、渣土埋填服务、防腐、防冻保温工程建设、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维护、物业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及养护、工业设备清洗、化粪池清掏、管道疏通;石材养护、外墙清洗、无溶剂地坪施工、地面装饰、生活垃圾及固体废弃物的收集和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