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农作物、药材种植收购、加工及销售;食用菌开发、生产销售;蔬菜种植销售及配送;畜禽养殖、收购加工、销售附属产业;农副农特产品收购、研发、加工、生产、销售、配送及相关附属产业(魔芋种植、收购、加工、销售);食用油、饮料、酒类开发研制、生产销售及配送;民族旅游文化开发、旅游服务管理;物流园经营管理;餐饮、酒店经营服务;承接建筑工程,房产开发及销售;电子商务及网店服务经营管理;农业技术培训,提供科技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人才培训、科技成果转让、项目申报与包装。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