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为本办公司接洽以下业务:计算机科技、信息科技、计算机软件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劳务派遣(持证经营);以服务外包方式从事生产流程、生产工段、企业运营管理;以服务外包方式从事单位后勤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法律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广告设计、制作(持证经营)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物业管理;销售:机电设备、建材、日用百货、五金交电、办公用品;计算机网络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