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后的商品房、服装鞋帽、化妆品、文化用品、体育用品、针纺织品、珠宝首饰、工艺品、通讯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家用电器、日用品;物业管理;资产管理;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汽车租赁(不含九座以上客车);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会议服务;仅限分支机构经营:住宿;出租商业用房;电影摄制;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互联网信息服务;电影发行;销售食品;出版物零售。(“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电影发行、出版物零售、销售食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电影摄制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