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软件开发;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维护;自行车租赁、电气设备租赁;数据处理(国家禁止或限制的除外);电子产品设计;模型设计;电脑图文设计、制作;企业营销策划;销售:通讯设备(不含卫星地面接收发射设备)、电子产品、机械设备、电气设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