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物业管理;绿色植物租售(不含林木种子生产经营);家政服务;房屋中介服务;销售:日用百货、五金、建材(不含危险化学品)、钢材;从事建筑相关业务(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方可执业);票务代理;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市政设施管理;城市垃圾清扫、收集(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方可执业);城市外景照明管理服务;城市公共建筑及设施清洗服务;绿化管理;公园管理;游览景区管理;利用互联网销售: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