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从事通用航空经营活动(凭经营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航空科学技术研究服务;销售:航空器及航空器材、工艺品(象牙及其象牙制品除外);航空科技及航空史展览服务;航空庆典礼仪活动策划;会展服务;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代理;飞机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