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提供工程造价、承接建设项目建议书与可行性研究及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工程招标标底、投资报价编制和审核的信息咨询技术服务;提供建设项目各阶段工程造价监控及工程索赔业务咨询服务、提供工程造价信息咨询服务、接受司法机关与仲裁机构委托对工程经济纠纷进行鉴定与工程造价业务有关的咨询服务、可承接各类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进口机电设备除外)、材料的招标代理的信息咨询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