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工程测量:控制测量(等级以外)、地形测量(1:500比例尺,10平方公里以下;1:1000比例尺,15平方公里以下;1:2000比例尺,20平方公里以下);规划测量(总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以下;国家重点建设工程不得承担);建筑工程测量(7层以下的住宅、高度24米以下非住宅性质的民用建筑)、市政工程测量(局部市政工程);线路与桥隧测量(100KM以下的线路,不得承担桥隧测量,不得承担城市轨道交通项目);不动产测绘;地产测绘(日常地籍调查及乡镇级以下地籍总调查中的地籍测绘)。(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