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 的施工:(1)28层及以下、单跨跨度36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2)高度12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3)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建筑群体 。可生产除预应力吊车梁、桥梁、屋面梁、屋架和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以外的其他各类混凝土预制构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铁路、道路、隧道和桥梁工程建筑;土石方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公路工程施工;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环保工程设施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房屋拆除、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