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建筑劳务分包,安保环保工程,道路交通标识、标牌、交通信号灯、防护栏、标线、工艺栏杆安装,建筑机械安装;建筑工程安装分包、工程施工,公路工程施工,公路防护工程施工、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市政工程、城市道路及照明工程、园林景观绿化工程、桥梁工程、机电工程、消防工程;建筑工程施工,装饰工程施工,土方工程施工;在建筑专业领域内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