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文化宣传、媒体开发运营及科技应用推广;教学设施设备、广电设备、办公设备、光学器材销售维护。系统集成及综合网络设计施工;文化工程、市政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建设。劳务分包,广告设计制作发布及会议会展服务。销售:日用百货、鞋帽服饰、玩具、护肤用品、工艺美术品、文化体育用品、办公用品、电子产品、预包装食品(含酒类)、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食用农产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