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项目管理;招标代理;环境评价;造价咨询;工程监理;土地开发;土地复垦;土地治理;建筑劳务外包;各类水文、水资源检测、调查、分析;水平衡测试;水文测报系统设计与施工;涉水工程的设计运行管理;仪器设备的研制开发、维修、维护;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及水资源综合规划;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土木建筑工程设计;企业管理咨询;劳务派遣。(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