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各项贷款、票据贴现、资产转让;以自有资金进行股权投资和市金融办批准的其他业务,其中,自营贷款可通过市金融办核准和备案的网络平台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但不得利用互联网平台开展除获客放贷外的任何经营活动;股权投资可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且股权投资余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30%;各项贷款和票据贴现业务可通过线上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目前线上客户仅限通过支付通集团自有或合作的以下平台获得数据的相关用户;CET货源分销平台、支付通自身POS云数据系统、福建省内医院“民生通”卡用户、KoolCard预付费卡用户,成立后新增网络平台和贷款产品,应有不少与15天的试运营期,并于正式运营15日内备案)。(上述经营范围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有专项规定的未经有关部门的行政许可不得得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