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市政工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土木工程、室内外装饰装潢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土石方工程、矿山工程、水利工程、亮化工程、消防工程、管网工程、照明工程、环保工程、体育场馆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建筑幕墙工程、消防工程的设计及施工;销售:消防设备、电子产品、家用电器、建材、装饰材料、电线电缆、五金交电、劳保用品(除专项)。(NMZ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