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销售:药品(凭证经营)、保健食品、化工产品(除易燃易爆、易制毒危险化学品)、医疗器械、眼镜、仪器仪表、日用百货、保健用品、健身器材、化妆品、农副土特产品、消毒用品、办公文化用品、洗涤用品、电子产品、家用电器、五金交电、皮革及塑料制品;医疗技术研发及推广;档案管理;验光配镜;场地租赁;医药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营销策划;市场调查(不含国家限定调查项目);承办会议会展服务;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的组织与策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