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工程项目咨询;项目、招标代理、编制节能评估报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及实施方案;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及规划方案的编制;工程设计;水土保持方案;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咨询服务;工程勘察、测绘;工程测量;绿色建筑设计评价;规划咨询;工程项目管理;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程评估咨询;工程监理;全过程工程咨询;政府采购代理;建筑信息技术开发;建筑信息模型、模拟设计咨询。)